党建工作制度

吴作人国际美术基金会

党建工作制度

 

第一章 总则

第一条 为加强吴作人国际美术基金会党的建设,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,根据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《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(试行)》及有关规定,结合基金会实际情况,制定本制度。

第二章 党组织建设

第二条 基金会开展党建工作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:

(一)符合建立党组织条件的,及时建立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;

(二)暂不具备单独建立党组织条件的,通过加入业务主管单位民盟中央机关中共总支的方式,开展党建工作。

第三条 基金会党组织全面加强思想政治、组织功能、工作作风、反腐倡廉和制度保障建设,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引领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,认真履行引领方向、激发活力、团结凝聚、监督管理、规范行为以及推动事业发展、建设先进文化、服务人才培养的基本职责。

第三章 党支部工作职责

第四条 把握正确政治方向。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宣传和执行党中央、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,组织党员、群众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体系,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,教育引导党员、群众严守党的纪律、遵守国家法律。

第五条 团结凝聚党员群众。做好思想政治工作,教育引导党员、群众增强政治认同,维护党员、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,汇聚推进改革发展的正能量。

第六条 坚持建设先进文化方向。坚持用习近平文化思想引领文化建设,组织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,营造积极向上的文化氛围,教育党员、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,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。

第七条 加强自身组织建设。优化组织结构,健全工作机制,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各项制度,做好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。严格执行党的纪律,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,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。

第四章 党支部书记职责

第八条 按期组织“三会一课”和主题党日活动,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、指示;谋划部署支部工作,将支部党建工作与基金会业务工作有效融合,重大问题及时提交党支部讨论决定;组织好组织生活会。

第九条  与党员和群众保持密切联系,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动态、工作和家庭情况,及时发现并帮助解决问题,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,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,助力基金会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。

第十条 检查支部的工作计划、决议的执行情况,按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;牵头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进行年终总结。

第五章 挂靠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

第十一条 在基金会党员人数未达到成立党支部要求人数之前,党员编入上级党组织参加活动。基金会党员应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历次全会精神。学习《党章》和党的基本理论,学习科学、文化、法律和业务知识,自觉参加挂靠党组织(民盟中央机关中共总支群言出版社党支部)开展的各项活动,如“三会一课”、民主评议党员、党员教育培训等。严肃组织生活,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,自觉接受党纪约束和组织考评。明确工作思路,认真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。

第六章 附则

第十二条 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有关规定不一致的,按有关规定执行。

第十三条 本制度经2024年12月27日第五届第1次理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。